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和机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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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7:42 生活日报 |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 张建平)为进一步强化中国人民银行的宏观调控职能,国家决定调整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和机构。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近日批准了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简称“三定”)调整意见。按照新调整的“三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 新调整的“三定”强化了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增加了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责。适应这些调整,人民银行共内设18个司局。其中,新设立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和征信管理局;原来的保卫局增加反洗钱职能,并改为反洗钱局;人民银行总行机关核定602名公务员编制。 根据新调整的“三定”,人民银行今后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拟订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等14项 另外,根据国务院规定,人民银行还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