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孩子们都上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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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7:43 生活日报 |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15部门《关于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的意见》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特别是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政策,让孩子们都上学。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抓紧安排助学专项资金,用好中央财政设立的中小学助学金。各级政府要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资助学或设立助学项目提供便利条件,欢迎境外热心公益事业的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对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各类基金会、“希望工程”、“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扶残助学活动”等社会公益项目在经常性助学活动中的作用。要将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和“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省(区、市)贫困地区学校工程”与经常性助学活动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开展多种多样的“一对一”助学活动,鼓励学校、企业、社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