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国庆前连日巡城发现众多单位升挂国旗不规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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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9:00 金羊网-新快报 | ||
国旗是一个国家神圣的象征,尊重和爱护国旗应当是每个公民和机关团体应尽的义务。在万民同庆的国庆节即将到来之际,本报接到一位读者反映:日前他6岁儿子由幼儿园老师带领,开展了一次以“尊重和爱护国旗”为主题的学习活动,结果有一天他儿子突然指着某公园门口所挂的一面又旧又烂的国旗突然发问:“爸爸,为什么这面国旗又脏又破?”做父亲的竟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记者对此线索高度重视,经过连日巡城发现,广州市的各级政府机关所升挂的国旗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不相符的地方。 新快报记者 张斌 实习生 曾人东 梁钰坤 问题1 一挂月余不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记者在巡城中发现,各机关部门团体都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六条的规定升挂国旗。但是各部门在升挂国旗中存在的一个较普遍的错误,就是国旗一旦挂上去就不再理睬,有的国旗居然一直在旗杆上挂了将近两个月。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记者发现,广东省及广州市的各级政府机关一般都能做到国旗“早晨升起,傍晚降下”,但是,各区的政府部门,像区政府、区检察院、区法院等部门,国旗升挂上去就是个把月的现象很常见。某区政府的一位门卫告诉记者:“我8月份调来这里时,这面国旗就挂在旗杆上了,一直到现在都没看到有升降国旗的事。” 在采访中,多数受访的各区政府工作人员都称并不了解国旗要“早晨升起,傍晚降下”,某区检察院的一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全国那么多政府部门也都没做到每天都升降国旗啊。” 对于为什么不能做到国旗“早晨升起,傍晚降下”,一些工作人员竟称每天都升旗降旗不方便。记者还发现,各区政府部门大多数都把旗杆竖在部门大楼第一层的天台上,某区法院的一名保安说:“这就是不方便每天升降国旗的原因。” 问题2 污脏破损照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 然而,记者巡城发现,各级政府机关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广场、公园等所挂的国旗大多数都有不同程度的污脏破损。 在某政府部门的门口,记者看到,旗杆上所挂的国旗已经非常的污脏,隐隐透出了黑色。而且,这面国旗的尾端居然拖着两条“尾巴”,仔细一看,原来这面国旗已经破了,两条“尾巴”是从国旗上裂开飘动的布条。门口的一位保安称:这面国旗已经挂了很久,脏点破点当然是难免的。 记者还注意到,除了政府机关部门未能做好国旗的保洁保护工作外,各企事业单位、广场、公园等对国旗的爱护则更加疏忽。在五羊新村某宾馆大楼前面,记者远远看到有一面褪了色的红旗在飘扬,但看不出是国旗。等走近仔细一看,这面红旗上隐约有五角星,才知道是一面国旗,既褪了色,又很脏。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