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设公务员廉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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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9:25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据《南方都市报》9月29日报道:深圳拟针对公务员设立廉政金制度,在其“安全”退休后,奖励给本人,以杜绝公务员利用职务腐败。 所谓“廉政金制度”是指公务员在职期间建立一笔基金,逐年积累,在“安全着陆”后,奖励给本人,以鼓励大家奉公守法。公务员廉政金制度在香港、新加坡等地已实施多年,效果明显。国内有些地方也已进行了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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