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安试行廉政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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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9:3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新华社深圳电(记者何广怀)深圳市正在公安系统进行廉政金制度试点,加强对公务员行为的约束和规范,鼓励公务员奉公守法。这是深圳市人事局负责人28日在此间一个座谈会上透露的。廉政金制度,即公务员在职期间建立一笔基金,逐年积累,在“安全着陆”后,奖励给本人。经考察香港、新加坡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后,深圳拟推行廉政金制度。深圳近年不断完善了反腐保廉预防体系,通过考录、奖励、考核、培训、竞争上岗、交流等来提高素质,通过纪律、轮岗、回避促进廉洁奉公,初步建成了一支适应建设国际化现代城市的公务员队伍。 据透露,深圳还拟在政府系统探索实行雇员制,以建立更灵活的用人机制,适应经济转轨期政府工作面临许多不可预见情况的需要,提高机关单位的整体效能和降低政府的运作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