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美地诉沪两公司侵权 诉讼标的高达14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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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9:44 人民网 |
人民网深圳9月30日电本网8月22日报道的一案又有消息:拟10月17日在上海开庭的深圳市美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美地置业)诉上海龙仓置业有限公司及上海外滩房屋置换开发有限公司侵犯其“香榭里”商标一案,其诉讼标的高达1440万元。据了解,这一索赔标的金额,是目前中国无形资产保护及商标保护纠纷案中最大的。 此索赔标的金额一传出,便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深圳美地置业有关负责人及此案代理律师广东正信和律师事务所表示,提出此索赔标的绝非凭空臆造,而是经过对因被侵权而蒙受的实际损失及品牌被侵犯权益的反复计算和论证后得出。主要有四大依据: 首先,“香榭里”作为房地产商品本身具有很高的含金量。深圳美地置业从1997年开始,投入了人民币15亿元陆续开发了深圳香榭里花园及香榭里紫苑。在开发初期,深圳美地置业即以自然与人、人与建筑、建筑与居住氛围三重规划理念,重金聘请了世界排名前五位的两家设计公司为香榭里花园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和园林景观设计,这在当时的国内住宅开发界是首例。在施工建设工程中,引入设计师全程跟踪制度,力求让香榭里花园完整体现国际先进的居住理念和建筑精髓,拥有了很高的含金量。 其次,“香榭里”品牌具有相当的品牌效应和品牌附加值。香榭里花园在完成设计方案之初,即成功地从全世界603个房地产项目中脱颖而出,夺得世界建筑界“奥斯卡”———金块奖。香榭里花园建成后,又凭借完美的建设情况获得了“金块奖—卓越成就大奖”,这一双重荣誉不但在亚洲是绝无仅有,在金块奖历史上也是十分罕见的。同时,香榭里花园在国内首届住交会也囊括了综合人居金奖和五个单项奖。高含金量的各种国际、国内奖项和荣誉,使“香榭里”商标不仅成为了优质住宅项目的代名词,更成为了国内乃至国际上知名的房地产项目,拥有了强大的品牌感染力、凝聚力和号召力。 第三,为建设和维护“香榭里”品牌,深圳美地置业耗费了巨大的财力和心血。在早前,为选择适合楼盘定位与规划的楼盘商标,深圳美地置业高层就多次赴世界各地考察,最终从希腊语中的“香榭里”(译意为天堂)及其引申的完美意境获得灵感,确定以“香榭里”作为公司藉以发展壮大的品牌。随后,从1999年开始深圳美地置业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保护,并于2001年获准注册。此后,深圳美地置业在全国各媒体投入软硬性广告一项数额就高达数千万元。 第四,“香榭里”品牌可实现的品牌价值和商业利润。早在1999年“香榭里花园”连续获奖之时,已有全国多家土地商及投资商上门寻求合作,合作基础都是基于“香榭里”花园在业界及消费者心目的崇高品质感及认同感。深圳美地置业方面经过慎重考虑,最终选择了上海位于浦西市中心的两个项目做为合作的第一个实验田,经过前期反复的考察、论证和谈判,深圳美地置业与上海合作方商定合作意向,深圳美地置业以“香榭里”品牌及无形资产入股的形式输出品牌并负责品牌的运营管理,“香榭里”品牌的输出费用约为总投资的2%。后来,正是由于上海香榭丽花园的侵权,使得深圳美地置业的首个异地开发计划付之东流,造成事实上的巨大经济损失(两个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有关法律专家指出,随着全国高档住宅市场的客户多区域化及发展商多地方投资的趋势,深圳美地置业状诉上海“香榭丽”,1440万元的标的金额,对于房地产品牌的保护具有警示意义。同时,这也应当成为政府有关部门、法律界、知识产权界的有关专家、权威机构及房地产界的同行们认真研究的一个课题。(胡谋刘众郑向鹏)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