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私有气瓶不得充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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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9:5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邝白薇通讯员曲文歌、魏东海、戴伟军)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广州市将全面实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届时,私人液化气瓶将无处充气。市民家中的液化气瓶应尽快到就近有资质充气站办理入户手续。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从今年6月1日开始实行,但鉴于广州液化气充装市场的实际情况,有关部门决定把2003年下半年作为过渡期,新规定于明年1月1日施行。 新规定意味着液化气瓶将彻底告别私有化。根据规定,液化气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有本单位标志、气瓶编号等标志的自有产权气瓶。私人气瓶将无法再充装液化气。以后,将由充气站提供包装气瓶,市民租赁使用充气站的气瓶。充气站负责气瓶建档登记并对气瓶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全面负责。 凡未到充气站办理入户手续的液化气瓶均属私有,其中包括经托管的液化气瓶。今年1月1日开始,广州实行了私有钢瓶托管及入户制度,市民可选择托管及入户两种方式处理家中的液化气瓶。经托管的液化气瓶产权仍属用户私有,因此当时办理了气瓶托管的用户应尽快办理气瓶入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