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珠港澳达成协议 保障四地旅游消费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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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06:2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潘未末实习生朱玉林)深、珠、港、澳四地消委会昨日在深达成协议,四地消费者保护部门将加强合作与交流,在宣传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督促旅游行业自律与预防投诉等方面多做工作,共同促进四地旅游经济健康发展。 鉴于四地及珠三角地区旅游消费往来日益频繁,就如何加强各地间旅游消费权益保障,四地消委会代表们在昨天的会议上达成共识:一是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使旅客在出发前就能得到目的地的详细资料,重点包括各地保护消费者的法规政策、旅游消费环境及风俗习惯等。二是宣传消费者投诉咨询渠道。如珠海和澳门两地消委会在各自出入境口岸悬挂两地消委会投诉电话,深圳市消委会也在网站上宣传港澳的投诉电话,香港消委会与香港旅游发展局制作单张在入境口岸分发,在旅游区内宣传投诉咨询电话等。 作者:记者潘未末 实习生朱玉林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