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触礁”砍死丈夫 行凶妻子一审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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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09:35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9月30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吕孝匀杀夫案(本报曾作报道)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吕孝匀死刑,缓期2年执行。 法院认定,吕孝匀和丈夫黄某某婚后感情一般。2002年10月,她发现丈夫有外遇,为此,双方经常发生吵打,黄某某向吕孝匀提出离婚,吕孝匀不同意。2003年3月21日上午6时许,黄某某又提出离婚一事,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吕孝匀气愤中冲进厨房寻找斧头,持斧头对躺在卧室床上的黄某某头部猛击数下,见黄在床上呻吟,吕孝匀又到另一间卧室内拿菜刀,用菜刀切割黄某某的阴部,并砍击黄某某颈部两刀,致使黄某某当场死亡。作案后,吕孝匀到其母家将杀人之事告知,并称先到安顺探望正在服刑的儿子后再回来自首。后其母先向警方报案。吕孝匀探望儿子回筑后即被警方抓获。 (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