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人员禁止穿制服到商场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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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10:2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执法六项禁令,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禁令包括: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一律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严禁索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严禁酒后执法;严禁穿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凡是违反上述禁令的,将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