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新论:流通股的话语权——基金发展大转折(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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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2日00:11 人民网 |
基金经理与招商银行关于100亿可转债的争论实际上是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矛盾的爆发,是在现行法律和规则范围内的争论,这个争论之所以引起各方的关注,是因为A股市场股权分裂,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权利不平等,流通股付出的成本远远高于非流通股,非流通占据数量上的优势,经常是“一股独大”垄断了发言权权和决策权,非流通股只有听从大股东任意摆布的地位,持有流通股的小股民想发言也不会有人听,持有流通股的大股东关心的是市场行情,一般情况下也无法左右上市公司,因为在持股数量上,他们也无法与非流通股抗衡。现在基金经理们出来说话了,从中兴通讯增发H股,到联通A股发行价,再到招行的可转债,都在表达一种声音,流通股要求平等的权利。 华夏等基金公司共同拟定了一份配股建议书。建议书建议,招行如要再融资,可向包括非流通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按照10比8的比例进行配股。按目前招商银行总股本57亿股计算,可配股数为45.6亿股。由于非流通股东参与配股,为了照顾其利益,按照每股净资产值进行定价是比较合理。按照2003年6月30日招商银行每股净资产计算,则配股价初步定为3元。(《招行发债风波最新进展:基金公司建议弃债改配》《深圳商报》2003年9月23日) 这是一个有理、有利、有节的方案,是在现行规则下争取平等的权利,实际上这已经是流通股对非流通股的让步了。有证券专业人士做了一个统计,1987年成立的招商银行,在上市前的14年时间里,总共实施了4次针对法人股的融资。融资总计34.75亿元,而在这期间,招行赢利28.09亿元,向法人股东分红11.68亿元。上市前总资本51亿元,上市后首发融资109亿元,两项合计160亿元总资本。该人士认为,仅上市首发融资,招商银行流通股东就向公司净资产做出了总计68%的贡献。而法人股东却以51亿元的资本控制了160亿元的总资本。如果此次再融资成功,法人股东将以51亿元资本继续控制260亿元的资本。更重要的是,100亿的再融资方案是建立在严重损害原流通股东权益的基础上的。(《招行转债进退维谷基金联盟扬言“斗争到底”》《21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9月24日) 招商银行15亿股A股流通股于2002年3月27日发行,4月9日上市。2001年末期总股本是420681.80万股,每股净产值是1.216元,发行后总股本是570681.80万股,2002年每股净产值是2.82元,2003年中期是3元。也说是说,15亿流通股为42亿非流通每股净产值的增加贡献了1.624元,经过一年的经营上市公司为每股净产值增加贡献了0.18元,显然是15亿流通股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流通股的话语权在哪儿呢?当基金经理对招行100亿可转债提出意见时,得到的是:“方案不可能顾及所有方面的利益”。 基金经理认为,招行100亿可转债方案将严重损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因为流通股股东都是以二级市场价格买入,而法人股股东在首发享受了巨大资产溢价之后,又将再次套取流通股东的利益。更不公平的是,本次转债发行额只有6%左右向流通股股东配售,使流通股股东不能充分享受转债一二级市场的差价。而可转债在转股以后,也势必造成原有流通股东权益被严重稀释。 为什么“转债发行额只有6%左右向流通股股东配售”?这是问题的实质,为什么发行15亿流通股时要让投资者为非流通每股增加净产值做出1.624元的贡献,可转债却只有6%左右向流通股股东配售?6%是多少呢?也就是说,只有6亿元可转债向流通股配售,那么94%卖给谁呢?严重损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的方案是怎样制定出来的呢?这是争论的核心,用什么“长远发展”之类的词是不能掩盖这种极不公平的实质性问题的。 我们不妨再听一听股民的声音: “他们的做法严重伤害了我们的感情!”一位中小投资者表示,“作为上市公司,作为方案的策划者和实施者的主承销商,招行和中金有义务采取有效手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中小投资者与其他股东的权益是平等的,不应该受到不同的待遇。” 一些中小投资者在与记者的交谈中,锋芒直指我国证券市场上长期沉积下来的股权割裂、一股独大的痼疾。他们认为,在股权割裂的制度安排下,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权益是不对等的,有时甚至是矛盾的。比如此次招行发行转债如果实施,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只是流通股股东的“特殊待遇”,而流通股股东“用脚投票”造成的市值缩水也只能由流通股股东自己来背,非流通股股东根本没有切肤之痛。一位分析人士则对记者说,这种现实使得市场自身的“纠错机制”也难以有效发挥作用,而且代价太昂贵了。同时,普遍存在的一股独大的结构性缺陷在股权割裂的背景下,变成了大股东掠夺中小股东的最好工具。这种制度安排不改革,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很难落到实处。(《基金维权代表机构谁来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证券日报》2003年9月24日) 显然,问题不仅是针对100亿可转债,深层的问题是A股市场的股权破裂和“一股独大”。现在各方面在讨论所谓“股市为什么没有吸引力”,“股市边缘化问题”,基金经理与招行的争论,可以说是这个讨论的活教材。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制度安排不改革,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很难落到实处。不仅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连管理层精心培育的投资基金的利益都得不到有效的保护,究竟应该怎办?这难道不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吗?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