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事故天天报 我市今起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日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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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2日05:2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吴德群实习生谢锦添)为预防和降压道路交通事故,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从今日起,我市开始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日报制度,通过报纸、电台公布每日重大交通事故情况及责任区和责任人。据称,该制度的实施在全国大中城市尚属首次。 据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高居不下,形势严峻。据统计,仅今年1—8月,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730起,死亡826人,受伤10007人,同去年相比,事故起数上升20.10%,死亡人数上升9.26%。道路交通事故已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道路交通事故日报制的实施,不仅对广大交通参与者有教育警示作用,亦对签定《交通安全责任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责任人的事故责任追究透明化,并能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道路、设施等不完善的硬件整改。 昨日,市交警信息网站已发布了首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见A2),从前日中午12时至昨日中午12时,我市共发生四起重大交通事故,4人死亡,其中宝安、龙岗各为两起、2人死亡。 据悉,在日报制度基础上,我市每旬、每月还将对外公布重大交通事故的综合情况。 作者:记者吴德群实习生谢锦添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