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之根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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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2日07:1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鹿居邦 为何存在恶?为何有蓄意对他人的暴力伤害?能否减少或消灭恶?这或许是永远不会丧失价值的问题。美国人撰写的《恶在人类暴力与残酷之中》(东方出版社出版)是一部全面系统研究恶的好书。 在对大量具体恶行分析的基础上,作者指出,恶的直接根源主要有:一、对物质财富的追求、贪婪(追求权力也是重要表现形式,众所周知,“权能敛财”);二、遭到威胁的自负。恶棍、暴徒、罪犯、杀手多具有“高度的自尊”;三、“理想主义”;四、追求淫虐狂似的快乐(比例最小)。根本上说,恶是“人类天性”与“社会文化”交互作用的结果。 “理想主义”成了恶的根源之一,这尤其值得人们深长思之。“几乎总是好人给世界带来最大的破坏”,所谓“崇高的理想,罪恶的行动”,作者虽然认为此一说法“言过其实”,但又同意这一说法“包含了极为重要的真理成分”。“许许多多严重的罪行、暴行、灾祸,都是由那些本来想把事情办好的,诚实、正直的人带来的”。如历史上数百万人参与的、历时百年的“十字军东征”,法国大革命中发生的滥杀无辜,斯大林时代的“大清洗”,仍在继续的恐怖分子的“圣战”,等等。 “理想主义”能够带来罪恶,这是铁的事实。 无疑,人们更需要追问:为何“崇高的理想”竟会造成令人目不忍视、耳不忍闻、闻之痛心、思之战栗的恶行? 首先在于,“你们”的理想,既不是“我们”的理想,也不是“他们”的理想。凡是“人”的理想,未有不带“主观偏好”的。极而言之,“一个人的宝座,就是另一个人的炼狱”。若仅仅停留在认知、感觉不同水平上的理想,绝无大碍,抑或还必须承认,这是极为正常的现象,毕竟,“参差多态”是幸福之源。然而,人们不仅喜欢“自以为是(唯吾之理想才是“正确的理想”)”,“最要命”的是,人们还具有“更倾向遂自己、自己集团的心愿,又强烈期望对任何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加以控制或干脆铲除”的“天然冲动”,于是,“魔鬼(暴力)”便破瓶而出,张牙舞爪了。 “理想主义”造成罪恶的又一重要原因是,很多理想主义者信奉“目的证明手段”。“良好的、可欲的目标,给暴力、压迫性行为提供了合理论证”,这很容易在日常生活经验中证实:家长“为孩子好”,目的绝对纯洁,便将犯有小过错或仅仅是“不服从”自己未必合理要求的孩子理直气壮地“痛打”一顿!故“理想主义”可能走向罪恶。“非暴力主义”英雄甘地说,“不纯洁的手段,必然导致目的的不纯洁”。 “理想主义”酿成暴行的另一思想根是一种“善恶二元绝对对立”的简单思维方式。既然“我们”的理想是“美的、善的、正义的”,那么,凡是“不赞同、不顺从我们”的,便成了“丑陋、邪恶、魔鬼”的化身。因此,就应当像对付苍蝇蚊子臭虫老鼠一般,将其彻底干净全部消灭之! 据说,“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胸怀”;俗语说,“上半晚想想自己,下半晚要想想别人”。所有真诚而善良的为“崇高理想”奋斗的人们,在上半晚严肃思考“自己的”理想后,下半晚应该再细细掂量:理想(无论多么崇高伟大)的实现,真能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而不是恰恰相反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