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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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2日07:18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苗霞 若云 日前,由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周金虎与贺南鑫等17人合伙开采金矿确权纠纷一案落下帷幕。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贺南鑫等17人要求恢复原洪江市血峰山林场198金矿股权的诉讼请求,撤销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由周金虎退还股东入股资金202.38万元事项。至此,这一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标的巨大、历经三级法院审理的合伙纠纷大案终于在检察机关的抗诉监督下得以改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为契机,在狠抓刑事诉讼监督的同时,切实加大民事行政检查工作的力度,并将此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据了解,1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行政抗诉案件254件,原判改变率为81%。 民事行政检察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部分,是检察权在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方面的具体体现。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就是运用检察职能,以抗诉和检察建议的方式,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尊严。今年,在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突出工作重点,优先办理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由于行政干预或地方保护造成错判的案件,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涉农涉稳案件等5类案件,严把抗诉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和质量关,提高了监督水平,增强了监督实效。许多抗诉成功的案件在当地引起较好的社会反响。如今年上半年常德市检察院抗诉的邓丽玲合伙纠纷一案,不仅为来临澧县投资的广东惠州市商人邓丽玲挽回损失20余万元,而且为优化当地的投资环境作出了贡献。泸溪县检察院提请诉讼的泸溪县烟草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结算纠纷一案,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依法抗诉,州中级法院再审改判,使当事人诉讼达7年之久、标的达37万余元的纠纷一案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