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亿民工将接受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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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2日15:0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据新华社电 从2003年到2010年,我国将陆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亿多名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提出了农民工培训的具体目标:2003年到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0万名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5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5000万名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2006年至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5000万名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30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亿多名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培训列入政府考核内容 农民工培训工作将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政策措施。要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制定政策和制度创新,充分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广泛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 培训经费列入用人单位成本 为鼓励用人单位主动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农民工培训经费可列入用人单位的成本。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1.5%比例提取,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 参加培训可获补贴或奖励 为了鼓励农民工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可获得补贴或奖励。 规划指出,农民工可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任何单位不得强制农民工参加收费鉴定,鉴定机构要视情况适当降低鉴定收费标准。 家政餐饮等将成培训重点 今后,我国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将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当前的培训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 规划指出,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由各类教育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开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一些具有特色的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具备相应条件并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