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结婚,请到区里办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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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2日15:3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根据新《条例》,我市农村婚姻登记将逐步集中到区一级民政部门 本报讯 昨天是新《婚姻登记条例》开始实施的第一天,新《条例》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要逐步集中到县市民政部门。 根据新《条例》的精神,同安城区的大同和祥平两街道的婚姻登记职能将转移到刚成立的区婚姻登记处。大同和祥平两街道已不再为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同安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其余镇的这个职能在将来也要收上来。 另据了解,湖里、集美和思明三个区的婚姻登记都集中在各区的民政局办理,海沧区海沧镇在海沧社会事务局办理,东孚镇则在原杏林区民政局、现海沧区民政局办理。 (蔡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