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改制企业的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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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3日08:3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近日,笔者在对铜鼓县企业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些国有、集体企业在改制、改组、转换机制中存在商标处于主体不明确的状态,忽视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江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佳集团有限公司,曾经是我县的骨干企业,他们生产的“欧风”牌竹地板、“阳岭”牌建筑模板、“沩山”牌笋罐头产品远近闻名,享有一定的知名度。随着企业改制工作的不断深入,有关部门在对这三家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作价时,并没有对这三家企业的商标进行评估作价,投入资本注册,也没有以合同的形式明晰商标本身的产权关系,更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商标转移手续。这样一来,就给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一些问题。一方面,构成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另一方面,为日后可能引起的产权纠纷埋下隐患。 为此,笔者呼吁,企业在处理其商标专用权时,要按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工商部门应加大对《商标法》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地为政府部门和企业在具体处置商标这一知识产权的转移上当好参谋,为深化企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铜鼓县工商局刘勇民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