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七大理由再战公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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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3日11:27 武汉晚报 |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有“世纪争产案”之称的“亚洲第一富婆”——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与公公王廷歆的遗产争夺官司,近日因龚如心不服特区高等法院原诉讼法官任懿君去年判她所持亡夫王德辉1990年所立遗嘱为伪冒,使公公王廷歆可获近300亿元遗产,特委托资深大律师唐明治为首的律师团9月29日向香港特区法院上诉,而再起波澜。唐明治表示:原审法官犯下“7大错误”,要求推翻原判,必要时发还重审。龚如心7大上诉理由9月29日,唐明治交代了7个上诉理由。唐明治指出,在原审时,王廷歆一方也只指控龚如心提交的4页遗嘱是伪造,任懿君却以自己的方法去分析证据,最后作出一个无人提出指控的裁决,除认为1990年遗嘱的首页伪冒,更断定龚如心是该页的伪造者。唐明治认为,“伪造者”的指控十分严重,有刑事成分,按香港现行的民事程序举证标准,处理民事案件的法官不应将同样指控,加诸诉讼的任何一方。原审法官被指“抄袭”判词另外,龚如心一方又批评原审法官在判词中,“抄袭”对方律师王廷歆的陈词,将后者部分结论“搬字过纸”,违反法庭作出独立裁断及交代证据的责任。唐明治说,这宗“世纪争产案”原审花了172天,横跨14个月,吸引了传媒大事报道,有报道更将龚形容为坏女人。唐明治认为传媒报道令原审法官任懿君面对巨大压力,质疑他判案时能否保持客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