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贪官无处藏身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4日05:2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日电(记者孙承斌田雨)备受关注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草案),即将正式提交第58届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多位专家3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约的出台,将对国内的腐败分子产生巨大威慑作用。有关方面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快制度反腐的进度,切实加大反腐的力度,不断推动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 公约草案是国际社会真诚合作的产物,中国代表团认真参加了所有谈判并发挥了积极主动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中央纪委特约研究员邵道生认为,中国通过积极参与公约的起草并充分发挥作用,向世界表明了一个态度和决心:中国坚决反对腐败,坚决打击腐败分子,坚决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绝对可以预料,对贪官污吏的气焰,这是一个狠狠的打击。” “捞一把就跑、跑出去就了”,是相当一部分腐败分子的如意算盘。有关方面统计表明,目前,我国有相当数量的涉嫌贪污和贿赂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有不少于4000名已经逃到境外。长期潜心于制度反腐研究的学者李永忠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腐败犯罪不断出现一些新特点和新变化。由于我们相应的制度、措施一度没有及时跟上,国际社会之间协调配合也不够,致使一些腐败分子利用外逃暂时规避打击,在一段时间成为漏网之鱼。他指出,近年来,这种现象正在改变。近期《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正式生效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草案)的出台,与我国政府在反腐败领域积极主动寻求国际社会的配合支持分不开。 李永忠认为,经济全球化给反腐败斗争带来严峻挑战。“国际社会必须加强合作与协调,更有组织、更有力地打击腐败,才能变挑战为机遇。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生效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出台,反映了国际社会的这一共同要求。” 贪官外逃境外,需要带走大量的金钱。有统计表明,我国在逃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带的赃款总额已超过50亿元。 在腐败资金的返还问题上,公约草案为国际社会开创了一种最新的合作模式。 “腐败犯罪资产的返还是公约草案重大的突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泽宪表示,公约草案规定,腐败犯罪资产应还给财产原来的合法所有者。这是作为各成员国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个好消息。这种规定有利于国家补救由于贪污犯罪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还向贪官们传递这么一个信息:他们将无处隐藏! 邵道生认为,虽然公约即将出台,但这绝不意味着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就可以松一口气了。 “因为尽管有公约,贪官还会有幻想,还是会往外跑。归根结底,反腐败还得靠我们自身不断加大斗争力度。要抓住公约出台的契机,进一步创新我国反腐败工作机制,更新观念、完善措施,努力开创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