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条例》实施要当中医先考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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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4日09:5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记者日前从省卫生厅获悉,从10月1日起,中医从业人员须通过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服务活动。 据了解,我国专门的中医药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已于10月1日实施,条例规定,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符合国家指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中医药从业人员须通过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服务活动;中医药广告须向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取得广告批准文号后方能发布。 (邬建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