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之家”竟被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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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5日09:59 半岛都市报 |
本报10月4日讯 今天是重阳节,也是中国传统的老人节,本该是老人们喜庆的日子,但家住锦州路的孙先生等一帮老人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本应是他们的活动场所的两处“星光老年之家”,锦州支路13号的那家被租了出去,锦州路上的那家则正在关门招租,老人们多次向居委会反映却没有结果,今天想庆祝一下节日都找不着地方了。 接到孙先生的电话,记者立即赶到位于锦州路109号甲的“星光老年之家”,看到“老年之家”的招牌上标明“青海路社区”,在其一楼铁门上则有两张招租启事。启事上写着“面积110平(方)米,上下两层,水电齐全,是办公与仓库的最佳选择之处”。由于“老年之家”锁着门,记者便向住在旁边的吕某打探租房事宜。吕某表示可以给记者担当中介,但租房合同要与青海路居委会签。他还表示,“老年之家”楼下的房间每月500元就可搞定,楼上的房子则要加钱。随后,记者又来到锦州支路13号的“星光老年之家”,发现墙上还悬挂着“老年之家”的招牌,牌上也有“青海路社区”字样。但该院的一位居民称,这所“老年之家”今年3月份便出租给外来务工者了。 由于青海路居委会今天无人上班,记者便采访了其主管部门——泰山路街道办。该街道办一位姓潘的负责人表示,辖区内的“星光老年之家”是绝不允许居委会擅自出租的,对此事一经查实一定严肃处理。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星光计划”是一项惠及全市老年人的“民心工程”,如果“星光老年之家”未经批准擅自被挪为他用,民政部门将收回所投资金,并且要予以严肃处理。(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