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干部任用的约束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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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03:5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这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仅靠道德的约束、教育的力量又是不够的,最重要的还应在机制和制度上加强监督、强化约束。 首先,选任机制要严格。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条件,在民主推荐真实反映民意的基础上,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我们还应建立干部选拔的责任追究制,在干部推荐、考察、问题核实等方面明确责任,防止各环节的任人唯亲、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与此同时,在选拔任用的各阶段,增强透明度,阳光操作,使整个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将那些真正优秀的、群众信得过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其次,监督机制要健全。监督机制的健全是全面推进干部监督管理经常化、科学化的根本途径。我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依据主要是一些政策性规定、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方针;即便有些地方出台地方性法规,也有很大的局限性;有些制度原则规定多,但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使这项监督难以实施。因此要建立起一套更科学、更具操作性的监督体制,制定相应的预防犯罪的法律体系,是解决目前防治腐败的根本性问题。 第三,廉政制度要落实。目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途径不少,各项廉政制度制定很多,但有的制度流于形式、检查敷衍草率。如财产申报制度实行多年,但对所申报内容却很少核查,在查处中很难从中获知违纪违法线索。因此制度的落实刻不容缓。一是加大执行力度,克服庸俗的“好人主义”,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敏感、要害岗位领导人的约束,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必须集体决策,在领导分工上形成合理的分权制约。三是强化内外监督。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明确其权限,使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从而有效地监督各项工作的合规开展;另一方面,拓宽监督渠道,推行事务公开,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决策,及时、定期向职工公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总之,既要用干部,又不能用而不管,否则就是对所用干部的不负责任。我们要将行政、经济、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手段交叉互补,使干部管理监督体制更完善,从根本上减少或消除腐败和职务犯罪的发生。 (作者单位:芜湖市农业发展银行)李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