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工人阶级的团结和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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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03:5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工人阶级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始终在推动先进生产力和整个社会进步的过程中起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始终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领导阶级和力量。在改革开放的历史巨变中,随着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公有制实现的多样化,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以及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原来职工队伍成员的高度同质性被打破,高度一致的利益格局被打破,高度统一封闭的社会环境被打破,职工队伍发生了深刻变化。就我们最近对合肥职工队伍结构的调查,目前至少有公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群体、专业技术人员群体、公务员群体、普通工人群体、下岗再就业职工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群体。职工队伍内部虽然出现不同利益群体的分化,但他们又都是工人阶级总体的组成部分。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党更加需要工会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政府更加需要工会更好地发挥政权社会支柱作用;企业更加需要工会发挥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作用;职工更加需要工会发挥代表维护他们利益作用。对于工会来说,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工作要有新思路、新举措,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1、增强广大职工的工人阶级整体意识,坚持和巩固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在新时期职工队伍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增强广大职工的整体意识,实现工人阶级的团结统一,不断坚持和巩固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比任何时候都显得紧迫和重要。一是教育和引导职工始终保持和发挥工人阶级与时俱进的先进性。工会组织应把职工政治思想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努力培育职工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二是培育和增强职工群众的工人阶级整体意识和共同的价值观念,唤起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统一,自觉为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的宏伟目标作出新贡献。 三是坚持和发扬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引导职工群众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勇于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勇于行使参与国家、社会和企业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勇于提高当好主人翁、行使好民主权利的知识素质和能力水平。 2、建立完善社会整合和协调职工群体的体系,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要把建立和完善职工利益群体协调体系作为维护职工根本利益的主要目标,作为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的重要内容,把指导职工参与社会和企业分配的民主管理作为利益协调的重要方式。加强劳动立法和政策制定,使分配方式和工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鼓励适当拉开差距,以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竞争规律的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畅通各利益群体反映呼声的渠道,加强对二次分配和征收调节税的管理监督,特别是要建立下岗分流职工经济补偿、生活保障和就业安排的利益保护机制。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力度,维护和保障低收入和贫困职工基本的经济权益。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以及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送温暖工程和互助补充保障制度等在保护弱势群体中的积极作用。 3、把加速提高工人阶级整体素质作为工会工作的安身立命之本。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科学文化和劳动技能素质,大力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加快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素质,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根本所在,当然也是工会安身立命之本。根据终身教育理论,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现代化素质,应作为工会组织的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 工会组织一定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整合职工教育理念,本着高起点、大领域、全方位的思路,使职工教育逐步由传统的技能培训向智能培训转变;由单一专业培训向一岗多能培训转变;由封闭型教育向开放型教育转变;由随意性向终身学习教育转变。通过系统的、规范的培训,使职工队伍现代化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4、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群众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形势发展、环境变化和职工要求的角度来推进体制、机制和方式的创新,改变群众工作行政化和机关化倾向。一是推进群众工作组织体制的创新。针对新形势下职工队伍分布广泛和流动量大的特点,要改变群众组织具有行政化特点的领导结构和以国有、集体企业为主的组织结构,逐步形成多种所有制主体并存的领导体系、纵横交错的网络型组织结构、专业化职业化结合的工会工作人员结构。要特别注重非公有制企业、社区小区、各类行业群众组织的规划和组建,发展地域性、行业性的联合组织,采用适合职工流动特点的灵活的组织形式,最大限度地把所有劳动者组织起来。二是推进群众工作机制的创新。针对劳动关系市场化、法制化的特点,改变群众工作“号召型”和“活动型”的倾向,走科 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道路,建立上级组织服务和代表下级组织的工作机制,建立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选举的评议干部的机制,建立内容规范、程序严密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运行机制,使群众工作真正符合职工群众的意愿。三是要推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的特点,改变机关化工作倾向,减少用文件会议形式推进工作的做法,而应更多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分类指导工作,现场解决问题。同时还要加快群众工作的信息化进程,通过网络向基层组织传达工作指导意见,向职工群众传递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动态信息,使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者单位:合肥市总工会)杜昌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