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自来水投毒案告破 疑犯恶行源于纯水机生意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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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10:2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郑州10月6日电经过当地警方连续5天4夜的艰苦排查,河南省汝阳县“10·1”特大投毒案(本报曾予报道)于10月5日晚告破。犯罪嫌疑人曹前进已被警方拘留。他对投毒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0月1日凌晨,河南省汝阳县的许多居民都发现自来水中有一种异常的气味。中午过后不断有人感到头晕、恶心,呈明显中毒症状。当地公安机关查明,县自来水公司的蓄水池被人投放了有毒物质。县自来水公司当即关闭,42位中毒者被迅速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由于县委县政府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处置,事态没有进一步发展,住院治疗者已于3日晚全部康复出院,一度中断的自来水供应也于3日上午恢复正常。 据汝阳县公安局介绍,曹前进今年27岁,是汝阳县城关镇西街3组人,为汝阳县液压厂下岗职工,其妻也是一名下岗职工。夫妻俩在汝阳县城开了一个经销纯水机的铺面,自今年7月开张以来生意一直不好。曹想起纯水机说明书上讲,纯水机的一项功能是“可以过滤有毒物质”,包括农药。他想,如果在县城的自来水里加点异味,可能全城的人都会买他的纯水机,那他的生意就做大了。于是他跑到洛阳关林买了20瓶“3911”农药,每瓶重330克,总重6.6公斤。回到家后,曹前进经过几次踩点试验,于9月30日晚11时将农药投进县城自来水公司一个蓄水池,导致这一恶性事件的发生。该县因饮用含有农药的自来水中毒的居民达64人,其中42名中毒者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据汝阳县卫生防疫站一位负责人介绍,“3911”是一种毒性一般的农药,从已得到的检验结果分析,投放的剂量约在500毫升左右,当时,蓄水池有1000立方米的存水量。由于药液在水中的含量低,经过及时救治后,对少量误饮者的身体健康不会造成太严重的后果。 新华社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