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特困工资助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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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10:2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陈玉玲) 记者获悉,广州市失业人员最多、就业压力最大的老工业城区———海珠区新出台的《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明确:用人单位招用本区持《特困失业证》失业人员,并且在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招用手续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1000元的资助。在全市各区中,这是对用人单位招用特困人员最高的激励政策。 据了解,海珠区历年沉积下来的就业困难群体全市最多。目前,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近4万人,约占全市失业总人数的四分之一,加上当前该区4万多名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民转为“居民”,新增长劳动力约1万人。为了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待力度,该区财政今年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400万元,并出台《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奖励和资助对象是招用特困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参加转岗转业培训的失业人员;组织安置失业人员从事社区就业的单位;签订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责任单位等。其中,招用该区持《特困失业证》失业人员,并且在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招用手续的,给予用人单位资助每人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