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省份减负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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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10:4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综合新华社电(记者齐中熙) 记者近日从财政部获悉,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目前,试点省份已扩大到20个,试点地区的农业人口约6.2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四分之三以上。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初步遏制了农村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试点地区农民减负率一般都在30%左右。考虑到治理乱收费等因素,农民实际减负效果十分明显。农村税费制度得到规范,初步理顺了农村分配关系。试点地区实行了以农业税及附加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制度,初步理顺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农民负担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农村税费改革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配套改革能否到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需要抓好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等配套改革。这位负责人强调,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目前,县乡财政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机构臃肿,人员庞杂,支出膨胀。只有乡镇机构精简了,支出压下来了,才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精简和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这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根据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应明确划分县、乡政府事权和财权,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中央、省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及对村级的补助力度,保证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