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模拟现场” 搞掂3年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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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11:0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王俊通讯员刘洪群、张金虹、张春林) 一宗没有证据的疑难案件,二审判决败诉的官司,经过律师无偿打官司,法医细心模拟案发现场,三年的诉讼终于有了一个公正的结果。 起因 从车上甩下险成植物人 2000年12月11日上午,从湖北荆门到广州来做客运生意的杨继兰所雇用的司机驾驶粤A08018号客车与驾驶粤A36996号客车的司机曹某因争夺客源在增城市永和开发区附近发生纠纷,曹某即叫来他人对粤A08018号车司机及售票员大打出手。杨继兰夫妇赶到出事地点后,看到自己的司机和售票员都被打伤,就要求等候挂靠公司来人处理。 下午近4时许,处理人员未到,曹某突然开车逃离现场。杨继兰的丈夫王选清立即驾车搭乘杨继兰、杨×丽追赶曹的客车。追至永和隧道约一公里处时,王的客车超越曹的客车,杨继兰、杨×丽即下车站在公路中间拦截曹的客车,当两人临近时,曹某突然加速并转左朝杨继兰、杨×丽冲过去,杨继兰慌乱中抓住了曹某客车的右侧后视镜,这时,曹并没有停车,反而加大油门向快车道驶去…… 不久,杨继兰被120救护车送到水电一局医院。诊断病历显示,杨继兰当时的伤势情况为重度复合性损伤:(1)失血性休克;(2)膀胱多处破裂;(3)尿道裂伤;(4)骨盆粉碎性骨折;(5)后腹部大血肿;(6)左髋关节脱位;(7)左大腿皮肤(外侧)大面积缺损。 当晚,肇事司机曹某筹集了13000元到医院给杨继兰救治,并与杨继兰丈夫王选清谈如何私了,但从医生那里得知杨继兰不死也会成为植物人时,就非常恐慌地离开了。第二天,曹某主动开车到交警部门,但同时否认开车撞了人。 诉讼 两次上法庭两次都败诉 案发四天后,交警部门给肇事车辆做了痕迹检验,给双方录了口供,但双方的供述完全不同,杨继兰不能提供其受伤与曹某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胡×武又按照事先和曹某的约定,做了开车经过时看见杨继兰是从自己的车上摔下来的虚假证词。交警部门发出《非道路交通事故结论》,让杨继兰拿着这份结论到法院起诉。 2001年2月26日,已成残疾人的杨继兰向白云区法院就曹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起诉讼。由于他们没有及时向刑侦部门报案,此案没有现场,没有证据,也找不到目击证人,白云区法院驳回了杨继兰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杨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开庭时,杨继兰夫妇的上诉代理人以一审事实不清,案情定性不准为由,要求发回重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当事人对自己诉讼请求有举证义务,杨继兰上诉理由不充分,原审并无不当为由,维持原判。 转机 法医“模拟现场”见曙光 通过律师和杨继兰夫妇的不断努力,公安机关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公安局十三处、白云公安分局及某交警一大队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专门侦查此案。 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主任法医师刘永全看到杨继兰案件的鉴定委托书时,这位资深的法医鉴定专家也不禁皱起了眉头。他说这宗案件几乎集中了所有法医学鉴定上的难点。他们决定进行极费时间的刑事技术侦查实验,确定杨继兰损伤的形成机制,也就是俗称的“模拟现场”。 2002年9月30日,调查组来到案发现场白云区萝岗永和大道的隧道西侧路段,找来已报废的肇事车辆,叫司机按杨继兰陈述的情况模仿曹某的动作,杨继兰则在丈夫的搀扶下重演案发时的一幕。 就在杨继兰抓住汽车右后视镜,司机继续向左打方向时,大家看到汽车右前轮正突出车身,紧贴住杨继兰的大腿左侧。据杨继兰的入院病历显示,她送院时左下腿下段外后侧皮肤有大面积缺损,局部暗黑,无渗血及渗液,触之质韧如牛皮纸。法医们量度了车轮高度与杨继兰的腿伤位置,发现完全吻合,结合伤情特征,初步判断这是车轮高速转动使杨继兰大腿磨擦烧伤而成。 结果 证据充足肇事者难逃法网 经过严密论证,市公安局于2002年12月11日作出了第693号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支持了杨继兰所述的案情,否定了曹某等人供述的真实性。 今年8月21日,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决曹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胡×武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