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溺亡怪失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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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09:3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梅州讯 (记者绿叶通讯员邓爱君)年仅9岁和7岁的崔某兄弟俩在梅江河边玩耍时,不幸溺水身亡。死者父母认为梅州市梅州大堤管理处疏于管理,造成其两个小孩从旱闸门进入梅江河导致溺水身亡,构成失职行为,将梅州市梅州大堤管理处告上法庭,要求该处对自己不作为行为赔偿1.09万元。近日,梅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驳回死者父母对梅州市梅州大堤管理处不作为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死者父母认为梅州市梅州大堤管理处违反法律规定未对物资码头的闸门设防护设备,对闸门未进行锁闭,造成其两个小孩从旱闸门进入梅江河导致溺水身亡,构成失职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码头属公共性设施,相关法规未赋予被告梅州市梅州大堤管理处对码头看管及对码头采取防护措施的职责。依其设计,该闸门平时是敞开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