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身边人”戴上“紧箍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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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0:0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据新华社武汉10月7日电(记者唐卫彬张先国)近来,人们普遍感觉到,湖北省各级领导的“身边人”正在悄然发生变化,有群众概括为:“客难请了、礼难送了”,但“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事好办了”。这个可喜现象是湖北省今年以来对领导“身边人”不断加强教育管理的结果。 秘书、警卫、司机等作为领导同志的身边工作人员,职位不高但身份却十分特殊,其素质的高低、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的工作和形象。但是,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对这支队伍的教育管理极易出现“真空”和“盲点”。6月10日,湖北省委办公厅专门出台《关于加强省级领导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暂行规定》,制定了“十不准”和“五项制度”,给领导“身边人”戴上了“紧箍咒”。 “十不准”包括不准有同中央和省委不一致的言行、不准接受礼金和吃请、不准插手人事问题和市场活动、不准干预公正执法执纪、不准瞒报假报和泄密等多方面的内容,凡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者,一律调离现工作岗位,对情节严重、违犯法纪的,依纪依法处理。与此同时,着眼于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暂行规定》还要求健全调配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学习制度、谈话制度和考核制度“五项制度”。 几个月来,湖北省省级领导同志身边工作人员普遍自觉对照规定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省里“四大家”还分别成立了“秘书党支部”,所有工作人员均能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和各种学习活动。 部分领导秘书犯罪一览 李真: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 犯罪事实:收受贿赂、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收受贵重物品共计人民币1051万多元。 被处刑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庆五: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 犯罪事实:伙同他人共同侵吞人民币1872万元及企业股份共计人民币2967万多元。同时,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人民币40万元。 被处刑罚: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蔡建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炬的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港币109万元、人民币50万元。 被处刑罚:有期徒刑8年。 张焱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炬的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港币5万元、人民币2万元。 被处刑罚: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陈健: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的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人民币40.9万元。 被处刑罚:有期徒刑15年。 闫振利: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的秘书。 犯罪事实:贪污人民币1万元。 被处刑罚:有期徒刑7年。 段爱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铁英的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人民币5.6万元。 被处刑罚:有期徒刑5年。 何世平:北京市原副市长黄超的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人民币24.3万元。 被处刑罚:有期徒刑16年。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李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