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用硬措施管好领导“身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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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0:50 石家庄日报 |
秘书、警卫、司机等作为领导身边工作人员,职位不高但身份却十分特殊,其素质的高低、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 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的工作和形象,近几年来,一个个“秘书乱政”的典型曾经留下深刻的“前车之鉴”。 新华社武汉10月7日电(记者唐卫彬、张先国)近来,人们普遍感觉到,湖北省各级领导的“身边人”正在悄然发生变化,有群众概括为:“客难请了、礼难送了”但“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事好办了”。这个可喜现象是湖北省今年以来对领导“身边人”不断加强教育管理的结果。 秘书、警卫、司机等作为领导同志的身边工作人员,职位不高但身份却十分特殊,其素质的高低、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的工作和形象。但是,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对这支队伍的教育管理极易出现“真空”和“盲点”。6月10日,湖北省委办公厅专门出台《关于加强省级领导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暂行规定》,制定了“十不准”和“五项制度”,给领导“身边人”戴上了“紧箍咒”。 “十不准”包括不准有同中央和省委不一致的言行、不准接受礼金和吃请、不准插手人事问题和市场活动、不准干预公正执法执纪、不准瞒报假报和泄密等多方面的内容,凡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者,一律调离现工作岗位,对情节严重、违犯法纪的,依纪依法处理。与此同时,着眼于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暂行规定》还要求健全调配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学习制度、谈话制度和考核制度“五项制度”。 几个月来,湖北省省级领导同志身边工作人员普遍自觉对照规定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省里“四大家”还分别成立了“秘书党支部”,所有工作人员均能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和各种学习活动。在省委的指导、示范下,湖北各党政部门和武汉、荆门、黄石等地也纷纷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下发了相关管理规定,为促进全省的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有关人士认为,《暂行规定》从多方面建立了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有益尝试。湖北省上下对此普遍表示欢迎和赞扬,许多干部群众认为,省委领导带头改进作风,从严要求身边工作人员,充分体现了省委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廉政勤政、维护党的形象的决心,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重要举措。 新闻分析 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 新华社记者唐卫彬张先国 领导同志的“身边人”身份特殊,特别是秘书,在整个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充当着领导的参谋、助手和事务工作者的角色,可谓举足轻重,因此很容易成为一些不法之徒、不轨之人拉拢腐蚀的目标。如果组织上不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或者自我约束不够严格,就很容易出现腐败问题。近几年来,一个个“秘书乱政”的典型曾经留下深刻的“前车之鉴”。 湖北省出台《关于加强领导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暂行规定》,在当地领导同志的秘书中引起强烈反响。 “与其说它是‘紧箍咒’,不如说是‘护身符’。”大家普遍认为,这些规章制度提醒大家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对照检查,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可以避免重蹈覆辙。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曾向阳认为:“‘严是爱、纵是害’,对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管理,充分体现了组织上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 加强对领导同志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是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的一件大事。但是,也不能因为出现极少数违法违纪分子,就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秘书队伍。领导同志的“身边人”工作性质特殊,精神高度紧张,劳动强度较大,不能仅看到他们“风光”的一面。当前,领导同志的秘书整体素质良好,他们都经过严格的挑选,又经受了重要岗位的锻炼,熟悉宏观情况,大局意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都比较强。在对他们加强教育管理的同时,还应该关心体谅他们的“酸咸苦辣”,并注意加强培养和使用,充分调动这个群体的积极性,使之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支重要力量。(新华社武汉10月7日电) 向滥用职权者说“不” 新华社记者唐卫彬张先国 湖北、四川等省建章立制,加强教育管理领导干部的秘书、警卫、司机等身边工作人员,说是“紧箍咒”也好,是“护身符”也罢,实际上是剥去领导“身边人”的神秘外衣,通过建立职业规范,预防领导“身边人”滥用公共权力。一个个骇人听闻的腐败案例表明,作为关键岗位的领导“身边人”一度是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从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的秘书陈健,到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李真,或为虎作伥、巧取豪夺,或狐假虎威、瞒天过海,虽然作案手法不一样,但有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为满足不断膨胀的私欲,不惜盗用并出卖领导手中的权力。警卫、司机的岗位职责很明白,秘书是干什么的?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秘书”是“掌管文书并协助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处理日常工作的人员”。因而,秘书角色与警卫、司机一样,应当是“职员”,而不是“官员”。但长期以来,人们“官”“职”不分,加上实际工作需要领导将其权力的一部分,或临时或较长期地交给秘书等“身边人”运作,这就给他们“窃权”提供了机会。 从近年来公布的案例来看,“身边人”“窃权”的主要形式有:一是与领导干部相互勾结,将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私有化、家族化,领导为“身边人”充当“保护伞”,“身边人”为领导充当“业务员”,直接操作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二是在传达领导指示、意见时,或添油加醋,或随意截留,或走音跑调,甚至背着领导,打着领导的旗号,代领导行令,以“二领导”自居;三是利用接近权力核心的特殊身份和安排领导活动的便利,欺上瞒下,跑风漏气,乱舞“挡箭牌”,收受“买路钱”。湖北对领导“身边人”除了订下“十不准”等规矩外,还着眼于制度建设,健全调配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学习制度、谈话制度和考核制度“五项制度”。 这些制度对领导“身边人”职业岗位的权、责、利作了清晰的规定,使他们恢复了“职员”的本来面目。这种职业机制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共权力不被滥用。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向滥用职权者说“不”,正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新华社武汉10月7日电) 新闻背景 部分受到查处的高级 领导干部秘书犯罪一览 李真: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 犯罪事实:收受贿赂、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收受贵重物品共计人民币1051万多元。 被处刑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庆五: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 犯罪事实:伙同他人共同侵吞人民币1872万元及企业股份共计人民币2967万多元。同时,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人民币40万元。 被处刑罚: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蔡建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炬的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港币109万元、人民币50万元。 被处刑罚:有期徒刑8年。 张焱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炬的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港币5万元、人民币2万元。 被处刑罚: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陈健: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的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人民币40.9万元。被处刑罚:有期徒刑15年。 闫振利: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的秘书。 犯罪事实:贪污人民币1万元。被处刑罚:有期徒刑7年。 段爱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铁英的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人民币5.6万元。被处刑罚:有期徒刑5年。何世平:北京市原副市长黄超的秘书。犯罪事实:受贿人民币24.3万元。被处刑罚:有期徒刑16年。(新华社武汉10月7日电) 北方地区将大幅降温 华北中北部多阴雨天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