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要建统一城乡就业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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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3:57 人民网 |
人民网济南10月8日电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有望享受市民待遇,而不再被低看一等。据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山东省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就业统计制度,这就意味着,今后山东省农民工在求职时将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 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山东将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力供需网络,并定期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使城乡各类求职者都能够通过市场了解用人单位需求,自主选择职业。城乡劳动者在求职时将享受一视同仁的待遇,城镇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要依法为他们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此外,山东省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对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将给予一定的优惠扶持政策。(邵显亭)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