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考研不需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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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1:19 京华时报 |
作者: 张灵来源: 本报讯(记者张灵)从今年起,报考清华的研究生将不用事先征得考生所在单位同意。记者昨日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获悉,该校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简化研究生报名程序。 这些措施包括:取消考生考前资格审查;考生报名表上不需要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并盖章;北京考区考生无须到报名现场拍摄免冠照片;北京考生的考试资格证明由“准考证”改为“报考证”;考生在网上报名,可用50多种信用卡和储蓄卡支付报名费等。 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是以前报考研究生的必备程序。在新的报考程序下,报名表上免签单位意见无疑方便了在职考生。但是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郭钊强调,进入复试选拔时,考生还是需要出示盖有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正式报名表。 郭钊还解释说,取消考前资格审查并不意味什么人都能报名,如果不符合报考资格,即使考生成绩达到复试条件,经学校审查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便不会给予复试机会,更谈不上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