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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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4:5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上述客户分别于2001年11月、2002年7月预定我公司开发的福州路福海景苑房地产项目3#-1-502户、2#-2-301户商品房,并交付定金,但其始终未与我公司签定购房合同,影响了我公司的正常经营。现我公司进行通知,请上述客户依法履行签约义务,否则,我公司有权将其预定商品房另行出售,定金依法不予返还。 联系电话:3879777、3897970特此通知青岛麦迪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