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八成农民将享有医疗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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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5:38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新华社杭州电(记者张乐) 浙江省计划在4年时间内,使全省至少八成的农民享受到医疗保障。 浙江是全国4个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的省份之一。为此,浙江省政府已于近期先后颁布实施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方案决定,实行以县为单位的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制度,并鼓励农民自愿参保,以此解决农民大额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指定项目大额医疗费用的补偿。 浙江省的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以上。改革的资金筹集采用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机制。政府通过财政的方式补助每人每年至少15元以上。并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赠资金支持农村的这项改革,以拓宽筹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