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集团竟敢组“内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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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7:03 环球时报 |
本报驻马来西亚特约记者 孟青 马来西亚关税局副总监阿都哈密日前在接受马来西亚《每日新闻》专访时称,该国至少有25个走私集团居然以类似政府“内阁”的方式,组建成一个庞大的走私组织。在组织中设“首相”、“财政部长”、“新闻部长”等。阿都哈密说,这些走私集团以每月高达11万马币(约24万人民币)的月薪聘请“首相”,至于其他的“内阁成员”均可获得2万马币的月薪。 这些“内阁成员”来自不同的走私组织,以前是各自为政,但现在他们已结合成一个大组织,并制定了规范的活动条例。在准备走私前互通消息,确保一切顺利。为了干扰马来西亚关税局的视听,他们多以开餐馆和工厂为掩护。 一些走私分子住洋房、开豪华车,甚至获各类勋章,颇有社会地位。另外,在这些集团首脑当中,不乏获得国家封号的知名人士。尽管该国关税局已掌握一些线索,但对这些拥有崇高身份和地位的人却无法采取行动,因为他们并不直接参与走私,而是在幕后决策。 阿都哈密表示,走私分子组阁反映了马来西亚走私的集团化。这与10年前马来西亚的走私分子多以个人零星活动完全不同。如今,马来西亚的走私集团多在南马一带活动,有7至15个走私集团在巴生河流域,其余的则在北马、沙巴和沙捞越活动。 为此,马来西亚政府采取了一个重赏举报者的办法。阿都哈密称:“既然走私集团已经组织起来了,我们也要让情报人员更好地发挥作用,尽快发放报酬给提供情报者。”他说,从前是等到走私物品拍卖后才发放报酬给提供情报者,现在,关税局根据情报成功破获走私活动和充公走私货物后的14天内,先发放1万马币给提供情报者,余额将会在关税局完成调查工作后发放。此外,对于重要的走私物品如汽车、香烟、酒、米和烟花等,关税局都会增加10%的报酬给提供情报者;部分提供情报者可获得15万马币的报酬。 但是,打击走私还有许多难题。跟进行动不及时是走私猖狂的重要因素之一,执法人员常在逮捕走私分子后,第二天就将其释放,他们获释后还可继续出售走私货。走私集团还拥有最先进的汽艇,对海关人员海上执法也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