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司法为民 维护群众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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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7:18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讯10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向东、颜永盛、王四连等在省高院视察工作时强调,各级法院要强化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利益。 在听取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振汉关于今年1至9月法院工作及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的汇报后,吴向东肯定了全省法院的工作,对最高法院确定的司法为民思想予以高度评价。他说,人民法院开展司法为民活动,是全国法院掀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法院执法观念的一个重要转变。司法为民就是要树立群众观点,要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问题,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人民法院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吴向东要求各级法院从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入手,通过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法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方面要敢抓反面典型,坚决清除法官队伍中的少数腐败分子。另一方面要通过创建五好基层法院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同时要树立大局意识,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并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吴向东表示,人大要依法支持法院工作,正确行使监督权,在人大换届时不得对法院副院长、审判员搞随届任命,要切实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曹陆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