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应“为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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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7:2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国庆7天长假里,青岛法院系统的警车全部集中存放,没有一辆车因私事被调用,这让人觉得新鲜。 公车私用,一直是一个社会热点话题。部分领导干部、或实权人物经常利用职权之便,打着办公事的旗号,甚至堂而皇之地用公车办私事。这种不正之风到了节假日尤其厉害,损害了政府形象,也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 老百姓的眼睛雪亮得很,那些做贼心虚、将公车牌用“遮羞牌”挡住的做法其实是“此地无银三百两”。青岛法院的做法开了个好头,这种经验如果推而广之,也许让那些习惯用公车办私事的人不舒服,但让老百姓看了心里舒服。宁德路18号王汝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