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斌状告扬子晚报案今开庭(连续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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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8:5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警察马斌状告扬子晚报以及该报记者耿志清侵犯其名誉权一案,今天上午在南京白下区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是一名警察,被告是一家极具知名度的媒体,双方的身份都很特殊,诉讼的焦点是一篇评论文章的观点(本报9月12日、15日曾做详细报道),因而这场名誉权官司非常令人瞩目。 马斌曾经是南京警界的新闻人物,曾经获得过“南京市十大爱民警官”、“南京市百佳好市民”等称号。去年的9月9日,他被提拔为全国一级派出所的教导员,今年7月16日被调整为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 这场官司将会对马斌今后的生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马斌是如何看待这场官司的?昨天,本报记者就此和马斌的代理律师——南京天宪律师事务所的李小兵律师作了一番交谈。 据李小兵律师介绍,马斌在向法院递交诉状后,有关方面曾经要求他撤诉,但被马斌拒绝了。马斌状告扬子晚报以及记者侵犯其名誉权,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尽管他是一个警察,身份比较特殊,但同时他也是一个公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他有权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据了解,在此期间,许多来自各方的压力让马斌曾经有过辞职的想法,但他很快就打消了念头,坚持依靠法律来为自己讨回公道。 “其实,马斌并不完全在意官司最终的结果,他相信法律公正的裁决!”李小兵律师说。实际上,马斌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民警,这场官司不会对他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官司结束后,他依然会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马斌的许多同事也支持他打这场官司。 针对记者提出的“为什么没能达成调解,非要对簿公堂”的问题,李小兵律师解释说,法院受理此案后,作为马斌的代理律师,到昨天为止,他还没有得到过对方任何有关要求调解的信息,他们也没有向对方表示这样的意思。双方谁是谁非,都要在今天的法庭上有个说法。 那么,扬子晚报以及记者耿志清是如何看待这场名誉权官司的呢?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耿志清的手机,耿志清回答说:“你们明天去问法官吧!”说完就挂断了电话。该报总编室的有关人士称领导不在,也不愿就此事表态。 本报记者 王永钢 实习记者 王昊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