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卷烟销售实行明码实价(不说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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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9:0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王宏斌)南京市卷烟市场销售价格有章可循,昨日南京市物价局对外发布南京卷烟销售实行明码实价制,凡违规者将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据介绍,明码实价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卷烟的经营中,依照规定明码标价,公开标示实际销售价格。 南京市卷烟明码标价专用标签由南京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统一进行监制。标价签的印制费用则由南京市烟草专卖局承担,免费提供给卷烟经营者。卷烟标价签需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标价签由指定专人签章,同时办法规定卷烟价格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 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及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规定责令改正,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