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交通45项便民措施(焦点细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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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9:0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记者华诚 实习生芙蓉 通讯员王玮 胜华报道 昨日,南京市交通局推出了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45项便民措施,包括了路政、运输、航道、海事、航运、维修、车购税及行政管理八个方面。分析人士指出,这是相关部门的执法职能向服务职能进一步转变的标志。 A 21条处罚规定被取消 此次“便民”措施中,取消的“21条处罚令”成了主角。以往在执法过程中,只要违反了相关“条条框框”,不但要认识到错误,还要接受经济处罚。此次规定,只要没造成太大危害并能恢复原状的,不再处罚,体现出执法时的“人性化”。例如,运送鲜活品的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经教育不予处罚等等。 B 能办的当场就完成 新措施中“时间”概念特别强。例如,申请从事营业性普通货物运输的,符合资质规定、资料齐全有效,当场办理审批手续;申请客运车辆更新、更型及变更业户、线路者,在工作日内随时办理;营业性驾驶员经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城区学员当场领取从业资格证,区、县学员持有效材料当日(节假日除外)领取从业资格证。 C “等一等”有了期限 对那些确实需要“等一等”的项目的等待“期限”也有明确说法。例如,申请水运、水运服务、港埠经营开业,资料齐全有效,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批或初审上报工作;涉及维修方面的申办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验,对于不符合基础条件者勘验后当即给予书面不予核准决定;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的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无须现场勘验的海事审批项目,凡符合规定要求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全市船舶签证点实行每周7天工作制,重点水域签证点实行每日24小时工作制。 D “可先上船再补票” 此次45条便民措施中,过去的一些“老皇历”和条条框框被打破。例如,过去申办维修企业,要在审验场地、设备、资金等基础上再办理手续。整个过程要一个月或更长时间。此次新措施规定,对外资、中外合作、中外合资企业申办维修企业,凡符合投资立项规定、资料齐全有效、现场勘验符合资质要求者,可以“先上船后补票”。 E 网上接受电子申请 45条便民措施中规定,申请道路施工项目,特殊情况的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申请。再如,经市政府确定的24项交通行政审批项目,市区实行网上受理,自申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的,通过网上申报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F 行政人员可上门服务 全市64道渡口和风景游览水域船舶定期签证现场办理,上船服务。一次性购买10辆车以上(含10辆)通行费月票的单位,上门办理相关手续。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和车辆数在20辆以上(含20辆)的,两证年审均上门办理。 G “遗失声明”不必再登报 便民规定中,有些手续补办前必须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其中补领路政许可证的不但不要登报,而且申报当天就予以补办。 据了解,为保证出台的新措施真正“便民”,南京交通局党委书记刘少青特别请求市民监督,对“流于形式的执法人员坚决调离其队伍”,同时对举报违章违法案件的市民实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