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以村为对象开展扶贫攻坚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10:1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福州10月8日电 记者蔡小伟报道:福建省以村为对象开展扶贫攻坚,自去年7月开展后,当年省直16家单位集中捆绑资金3290万元,挂钩单位自筹资金2780万元,共计607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207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今年福建省提出了明确目标,力争三年内基本解决全省12.4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通过“八七”扶贫攻坚,福建扶贫工作取得很大成果。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1994年的77万人下降到2002年的12.4万人。福建省提出,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让一个村掉队。要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目前,这12万多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福州、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等8个设区市的边远山村。省委、省政府改变过去以县、乡为对象的扶贫方式,将扶贫对象缩小到以村为单位,有效地对准贫困人口开展扶贫攻坚。通过调查摸底,省里确定了207个重点村,由省直机关包括省属的机关单位、群团组织、各大企业等112个单位挂钩帮扶。通过一年多的挂钩扶贫,207个重点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去年以来共修建道路460.7公里,解决了5845户农户卫生饮用水问题和4383户农户家庭用电问题。去年,这些村人均纯收入增加了100至300元,大多数贫困户生活水平有了一定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