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化工征收反倾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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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10:2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氯碱化工(600618):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日、韩、俄四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2003年9月29日起,共5年。 点评:公司属基础化工原料行业,业绩较为稳定,相关产品科技含量较高且一贯注重与外资的合资合作,比如特种白炭黑技术通过专家鉴定及与拜尔、巴斯夫等大公司的合作。此次国家有关部门的终裁决定将有效保护聚氯乙烯的产业发展,使其不受进一步的实质性伤害。对于公司而言,借机进一步发展其MDI项目实属利好之举,从而也能提高其主导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增加其发展的想象空间。在二级市场上,该股近期低位时有放量,可适当关注。·闽发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