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不影响原产权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14:20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崂山区的刘先生来电:他原本是崂山区姜戈庄的村民,去年他的户口办理了“农转非”手续。可是,据说城镇户口不能购买农民房,而他以前在村里的一处宅基地上已经修建了房屋。目前户口性质改变了,这处房屋他还可以继续拥有吗? 答:房屋产权不会因产权人户口性质的改变而消失,该处房屋产权仍归原产权人刘先生所有。他即使取得了城镇户口也同样对已拥有的产权房屋有处分权,刘先生可以将此房屋出售给该村里的个人,也可以自己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