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 报考不必单位同意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15:23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今年研究生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报考研究生不再需要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证实了这个消息。此外,北大清华取消了考前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改到复试时进行。 据清华大学研招办负责人介绍,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是以前报考研究生报名的必备程序。对考生、考生所服务的单位和招生单位三方来说,考生与招生单位之间是一种报考与选拔录取的关系,而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是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应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