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说话:如果西安交警也知道执法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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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0:34 人民网 |
西安市民杨先生骑摩托违章,车辆被交警暂扣到一经营性停车场,后来交警罚了他30元,可停车场却以其停车23天收费522元。杨先生不明白,车是交警停的,为何停车费要自己掏?(据华商报10月8日消息)。 其实我读了这则消息,也产生诸多不明白。 近一年来,各行各业响应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号召,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出台许多便民利民的措施,亲民、爱民、为民,以民为重蔚然成风。而近一段时期以来,司法机关更是便民利民措施频出,每一项措施的出台,无不透露着亲民的气息。就在几天前,我还看着电视为此而欢欣鼓舞。而看了华商报的报道,我倒想问,就在两个月前,公安部才向社会公布了30项便民利民措施,而执法为民也是公安机关所追求的目标,难道西安市的交警不知道执法为谁? 首先,我想如果西安交警知道执法为民,他们可能不会暂扣杨先生的摩托车。因为我们知道,从行政法上讲暂扣摩托车并不是行政处罚,而是实现行政处罚的强制措施,当行政处罚可以实现时,就没有必要施用严厉的强制措施。暂扣理应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方可为之,而不应成为一种常态,否则就是过度而又有害的行为。对于杨先生骑摩托违了章而言,交警完全可以扣下他的行车证或驾驶证,然后让其到交警队处理。只有当杨先生没带证件或者说无法证明其所骑的摩托车是自己的时候,交警才可以暂扣其摩托车,而且对于杨先生的违章,只是罚款30元,暂扣其证件足以实现这次行政处罚,真的是没必要暂扣杨先生的摩托车。 退一步讲,杨先生没带证件,也不能证明其所骑的违章车辆就是自己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西安交警可以暂扣杨先生的摩托车,如果西安交警知道执法为民的话,这时我想他们确实有义务无偿保管摩托车。为了说明问题,请许我们作一个猜想,如果扣杨先生的这辆车确实不是他的,而真正的车主在扣车一年后来领车,你能让车主掏可能比车还贵得多的“存车费”吗?西安交警也说了,“交警队没有自己的停车场,只能选择社会上的停车场,现在他们暂扣的三四百辆违章车都在朱雀广场地下停车场放着。”交警没有自己的停车场,而自己却执法又需要扣车,难道交警自己就不该建停车场吗?为什么是别无选择的“只能选择社会上的停车场”呢?道理很简单,因为暂扣车辆存放费用“多年来都是车主付钱”,好一个“西安交警执法,车主埋单”理论,听起来“理直气壮”,只是西安交警,你们执法为民着想了吗? 许我们再退一步说话,西安交警没有自己的停车场,可自己还要暂扣车辆,如果没有停车场的西安交警知道执法为民的话,我想他们应该是这样做的:首先,选择一个安全的停车场,尽量不会“损毁扣押的财物”;其次这个停车场的收费不说是最便宜的吧,最起码也要合理;再次,在暂扣车辆当时就向当事人说明“停车”要收费,所谓“丑话说到前头”。而决不能“虽然那里收费高,但没有其他合适地方”来辩解,更不能以“收费标准也没有明文规定”来搪塞。 虽然有律师指出西安交警让停车场代管暂扣车辆是“行政机关超越权限”的行为,我倒觉得交警扣车让车主为执法支付必要的成本也未尝不可。要不,都象杨先生一样,车辆往交警队一撂,就是月把半载的,是不是也挺气人呀!我只是想,如果西安的交警如果按我的假想做了,杨先生会不会还有那么多的不理解不明白? 但我遗憾看到,西安交警并没有那样做,所以这就使我也有了疑问:西安交警察知道执法为民吗?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