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万元买辆新车各种问题接二连三 消费纠纷呼唤家用汽车“三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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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4:5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近期,被问题汽车折磨得焦头烂额的卜先生终于向崂山区消费者协会递上了“投诉书”。在投诉书中,卜先生感叹地说:花37万元买的这部汽车,不但没有给他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方便,反而给他带来了伤心、痛苦和无奈…… 今年3月25日,卜先生经精挑细选,在崂山区一家汽车服务公司花37万元买了一辆家用轿车,卜先生喜不自禁。未曾想,没过多久,卜先生的这股欢喜劲就没有了。 汽车行驶到2000公里时,出现跑偏现象,经修理问题得到解决。到4000公里时,有天早晨,卜先生起动车辆时,左后门的玻璃却突然自动落下,销售公司换了个升降开关后说,修好了,没过几天,跑到5000公里左右时,车门玻璃在行驶中又自动落了下来,该公司又修了两天一夜,又是检查电脑,又是更换开关,还换了升降电机,最后告诉卜先生说,这次真的修好了。可在以后的日子里,老毛病还是一犯再犯。据卜先生介绍,6月22日晚10时许,市区下暴雨,他开车拉着一对新人回家,外面的雨正下得起劲的时候,门玻璃鬼使神差又自动落下。情急之下用车上的三本书遮挡,一对新人还是被大雨淋得很惨。另外,在行驶到5000公里时,该车还发生了前轮轮胎起泡,两把遥控不好用等问题。 新买的汽车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接二连三出现问题,尤其是左后门玻璃无规律自动落下的顽疾,三番五次修理,包括数次更换零部件,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甚至连问题的症结都没有找到,卜先生表示,自己的身心和权益受到了极大损害,也给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大不便,对该车已失去信心。6月30日,他向消协递上了《投诉书》,要求退车,并给予经济倍偿。 7月4日,消协向销售公司发出了“消费者投诉信移送函”,要求该公司对卜先生的投诉事项及要求,以书面形式作出解释和答复。然而,该公司并未给予积极配合,只派员到消协,对于退车和赔偿的事,强调了“三个没有”:公司没有这样的先例,厂家没有这样的规定,国家还没有实行“三包”。并说该车已“一条龙手续”办完,若办理退车实在太麻烦。商家表示:继续修,负责到底,保证修好,让消费者满意。但对于什么时候能修好,修不好怎么办,却躲躲闪闪避而不谈,卜先生对此答复不能接受。经过消协初步调解,总算找到一个权宜之计:新车继续维修,商家给卜先生提供备用车一辆。 然而,商家对备用车的使用却出了一份《服务替换车使用协议》,洋洋洒洒11页,要求卜先生签字,明眼人一看便知,里面的条款主要是为了维护商家利益的。看到商家在维护自身利益方面那么入微,而对自己的损失却避重就轻,卜先生火气便直往上冒。协议当然也就没有签成。 花大钱买回了不尽的烦恼,卜先生感觉非常无奈和无助,他认为:汽车已大量进入家庭,买车碰到这类事的,肯定会越来越多;那么多问题明摆着,可销售商就是不给退,只能修,修到哪里算完?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护?看来,汽车“三包”规定应该及早出台了。 崂山区消协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有关汽车方面的消费投诉均呈上升趋势,汽车质量、维修服务质量、汽车零配件质量等已成为目前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就汽车“三包”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生产销售修理企业、有关专家等进行了多次研讨,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汽车“三包”规定不久就会出台,解决汽车消费纠纷将有法可依。徐胜利何勤华刘锟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