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增值电信业务对港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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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4:58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讯记者张翼南报道:自10月1日起,中国内地5种增值电信业务对香港开放。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表示,这是信息产业部为落实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促进内地与香港共同繁荣和发展的举措。 据悉,自2003年10月1日起,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经营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5种增值电信业务。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合资经营这5项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的企业中拥有股权不得超过50%。香港服务提供者与内地合资经营这5项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无地域限制。 奚国华要求各级电信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安排》及其附件的规定,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责,为两地电信领域的更快发展和更好合作做出我们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