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买粮先看匾 市内四区本月起“挂牌”卖粮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5:2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早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放心粮油”本月起在市内四区全面销售。 据了解,本月底之前,市内四区的粮油批发市场、粮油连锁销售点经营的米、面、酱油、醋等商品,必须加贴QS标志,或是配有经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检验的合格证。 Q S标志是国家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标志,不符合标准的粮油将被禁止销售。 有关部门本月将对市内四区的粮油经销点予以验收,验收合格授予“青岛市米袋子工程粮油销售点”牌匾。 市民如发现经营业户销售没有 Q S标志或检验合格证的粮油商品,可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振涛张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