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食品油偷税24亿余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7:18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据新华社深圳10月9日电记者9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偷逃税额达24.7亿余元的“1·22”特大走私食用油案主犯、原深圳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改清日前被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被告人杨改清(别名杨泰清,男,现年38岁,原籍河南省商水县,捕前系香港居民)伙同刘浩(已判决)、陈仕军、贾晓新(均另案处理)、温小东、卢汉球、卢汉波(均在逃)等人买卖食用油《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和许可证进口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在进口过程中被告人杨改清伙同上述人等以及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和尤年求、董锦灿等人(均已判决)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报关直接卸货等手段走私食用油827553.834吨,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共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4.7亿多元。 起诉书还指控,被告人杨改清为实现上述走私犯罪和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于1995年至1998年间,向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惠州港海关原关长朱浩棠(均已判决)等人大肆行贿。其中,向赵玉存本人或通过其家属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472787元、港币7272400元、美金30000元;向朱浩棠本人或通过其家属行贿共计人民币550000元、港币204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