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物价局荣获全国物价工作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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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7:55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 10月9日,黎平县物价局被国家计委价格监测中心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黎平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和省级贫困县。该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委关于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通知精神,已在全县25个乡(镇)设立价格监督站,在403个行政村建成了三级价格网络,聘请500余人担任价格监督员,全方位覆盖农村市场。在学校、卫生、供电、自来水公司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建立了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截至今年9月,该局接到举报32起,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累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作者:陆书明 吴道文 编辑: |